深圳积分入户下达第二批214人指标

作者: xiaoping  2010-11-25 16:39 [查查吧]:www.chachaba.com

        继日前下达给首批2545外来劳务工积分入户指标以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又给214名劳务工下达了第二批入户指标,至今,顺利获得“入户通行证”的劳务工已经已达2759个。“剩余指标经审核合格过后,将会陆续发放,已下计划指标的人员须于12月6日前提书面材料。”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说。

今年11月9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的统一积分入户分值———100分,并对达到并超过这一分数线的3227外来劳务工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结果和个人信用查询反馈情况,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11月17日,首次对已公示的积分入户人员分批下达计划指标,首批获得计划指标的外来劳务工共有2545人,在加上昨日的214人,已经有2759人顺利获得了入户指标。

余下的468人怎么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核对公示意见及个人信用查询信息,并在核对之后陆续下达计划指标。”该负责人说,已下计划指标的人员须于12月6日前提交书面材料,属用人单位提交申报信息的,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调工立户情况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新区)招调工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材料;属个人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申报信息的,由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提交书面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该局提醒广大外来工,按照《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的规定,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适用对象为招工人员。凡在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均不符合《试行办法》的规定,不得提出积分入户申请,深圳不受理其书面材料。对于受理书面材料后发现拟入户人员在市外已就业、有工作关系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将按有关规定对拟入户人员、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进行处理。

此外,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应确保书面材料的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入户人员、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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