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朱尖的 2010-05-11 07:30 [查查吧]:www.chachaba.com
孙女士来电:我妹妹和妹夫登记结婚后,她婆婆送给他们两口子一套房子,房证上登记的是妹夫的名字,请问这套房产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
解答: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首先要看一下,你妹妹和你妹夫之间是否对其财产作了约定,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关键要看你妹妹的婆婆对他们俩赠与房屋时,是否明确表示只是赠与其儿子,若没有明示,则即使房产证上写的是你妹夫的名字,也应算作她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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