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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题

天津消协秘书长高吉胜:为消费者服务体现人生(3)

2010-03-11 11:40  [查查吧]  来源:www.chachaba.com  点击:

  开辟宣传阵地 加强消费教育

  “消费者懂得如何消费,就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这需要搞好消费教育工作。”高吉胜上任后,筹办了两份刊物,如今,这两份刊物在津门大地已有一定影响。

  天津市消协为适应维权宣传需要,2008年8月正式创办宣传刊物《津门消费维权》。此刊物为月刊,主要内容为本市消费维权事件活动、各级消协业务工作交流、投诉与消费指导、理论探讨等。刊物发行给天津市有关职能部门相关领导、市消协理事、消协分会及有关专家和企业。它为天津消费维权搭建了宣传交流平台,广泛长效地开展宣传工作。

  2009年初,天津市消协编辑印制了《津门消费维权指南》,内容为消费常识、法规摘录、常用合同、案例剖析、投诉范围和热线电话等。今年3月15日,在天津市3•15纪念大会上,市领导向群众代表赠送了《津门消费维权指南》,标志着我们以赠书形式开展的“消费教育普及进万家”活动正式启动。一年来,向农村、社区、大学、武警、解放军、企业等群众赠阅本书5万册。同时,天津市消协还向市内部分社区赠阅《家庭生活消费丛书》、《天津消协系统宣传信息汇编》等刊物,引导群众规避消费陷阱。对典型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及时予以曝光。

  构建现代化消协 争做消费维权“排头兵”

  目前,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依托街道乡镇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159个,依托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建立消费者投诉站4898个,覆盖率达到100%;2009年11月,经过验收,又从中推出了四十余家“示范站”。初步形成了方便群众、信息畅通、反应快速的消费维权网络。

  2006年5月,国务院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天津的发展有了新的起点。高吉胜秘书长对今后天津消协的发展方向也有自己的规划。

  高吉胜向记者介绍,2008年11月,天津市消费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正式成立。今后一个时期,天津市各级消协组织将在三届理事会的领导下,抓住天津发展的新机遇,争取做全国消费维权的“排头兵”。

  高吉胜说,“正是在前几任领导的积极探索、共同努力下,天津市消费维权工作20年来发生了质的飞跃。将来我们会更加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深入做好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工作;积极提请和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继续抓好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健康向上的消费和消费维权文化。”

  采访最后,高吉胜引用了根据吉鸿昌名言改编的一句诗:“路是脚踏出来的,历史是人写出来的。我们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中国维权事业的历史。”他说,“消协工作最重要的是把消费者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消协工作人员为消费者服务就是人生价值的体现。在维权战线上大家共同努力,就会做出消费者维权事业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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