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驾校考试评判标准 驾校考试扣分细则

作者: 韦页  2010-08-04 16:24 [查查吧]:www.chachaba.com

深圳驾校考试评判标准:

一 综合标准
(一)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驾驶考试不及格:
1、考试小型汽车不系好安全带;
2、气压不足起步;
3、不关好车门起步;
4、起步时车辆溜动距离大于30厘米;
5、车辆行驶方向把握不稳;
6、当右手离开方向盘时,左手不能有效、平稳控制方向的;
7、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现象;
8、换挡时低头看挡或两次换挡不进;
9、行驶中使用空挡滑行;
10、车速超过限定标准;
11、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以脚拖地;
12、对车身前后、左右空间位置感觉差;
13、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分离要领的;
14、对采用断气制动结构的汽车,重新连接时储气压力未达到一定数值而强行起步的;
15、方向转动频繁,导致挂车左右晃动的。

(二)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20分:
1、车辆有异常情况起步;
2、起步挂错挡;
3、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未能及时纠正;
4、起步时车辆溜动小于30厘米;
5、起步时发动机熄火一次;
6、换挡时有齿轮撞击声;
7、控制车速不稳;
8、停车未拉手制动之前,车辆后溜或停车后未拉手制动。

(三)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1、起步前未调整好座位,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2、起步前未检查仪表;
3、起步时车辆有闯动及行驶无力的情形;
4、起步及行驶时驾驶姿势不正确;
5、掌握方向盘手法不合理;
6、行驶制动不平顺,出现车辆闯动;
7、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制动器;
8、挡位使用不当或车速控制不稳;
9、换挡掌握变速杆手法不对;
10、换挡时机掌握太差;
11、换挡时手脚配合不熟练;
12、错挡但能及时纠正;
13、制动停车过程不平顺;
14、停车后,下车不关车门;
15、不按考试员指令行车。

(四)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5分:
1、起步前未调整好后视镜(左、中、右);
2、起步前未检查挡位或手制动器;
3、发动机启动后仍未放开启动开关;
4、不放松手制动器起步,但及时纠正;
5、起步油门过大,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
6、换挡时机掌握稍差;
7、停车时未拉手制动,检查挡位,抬离合器前先抬脚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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