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聘任审批为准。
六、面试
时 间:2010年3月24日。
地点及相关要求:3月21日16:00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考生凭本人有效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体检人选。各职位最终聘任人数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X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Y代表该职位拟聘人数, Z代表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
(一)X≥3Y,则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二)若X<3Y,且X/3刚好为整数,则Z=X/3;
若X<3Y,且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例如:某职位拟聘人数(Y)4人,经资格初审后进入面试(X)的只有8人,则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Z)为3人(8/3+1=3.67,取整数)。
考生总成绩将于3月26日16:00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和公示
体检时间:3月28日。
体检地点:3月26日与考生总成绩同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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