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注意事项 剖腹产后饮食注意事项

作者: tevni  2013-11-01 10:48 [查查吧]:www.chachaba.com

  剖腹产又叫剖宫产。就是剖开腹壁及子宫,取出胎儿。那么剖腹产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剖腹产后饮食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一来一起来了解下吧。

  剖腹产后注意事项

  不宜平卧:手术后麻醉药作用消失,产妇伤口感到疼痛,而平卧位对子宫收缩疼痛最敏感,故应采取侧卧位,使身体和床成20-30度角,将被子或毛毯垫在背后,以减轻身体移动时对切口的震动和牵拉痛。

  不宜静卧:术后知觉恢复后,就应该进行肢体活动,24小时后应该练习翻身、坐起,并下床慢慢活动,这样能增强胃肠蠕动,尽早排气,还可预防肠粘连及血栓形成而引起其它部位的栓塞。

  不宜过饱:剖腹手术后多食,会导致腹胀,腹压增高,不得于康复。所以,术后6小时内应禁食,以后逐步增加食量。

  及时排便:剖腹产后,由于疼痛致使腹部不敢用力,大小便不能及时排泄,易造成尿潴留和大便秘结,故术后产妇应按平时习惯及时大小便。

  严防感冒:感冒咳嗽可影响伤口愈合并,剧咳甚至可造成切口撕裂。已患感冒的产妇应及时服用药物治疗。

  另外,要确保腹部切口及会阴部清洁,发痒时不要搔抓,更不要用不洁净的物品擦洗。

  剖腹产术后的自我护理

  1.术后加强自我保健,对于顺利康复是很重要的。

  2.术后三天内配合输液,以补足水分,纠正脱水状态。术后六小时可进食些炖蛋、蛋花汤、藕粉等流质食物。术后第二天可吃粥、鲫鱼汤等半流质食物。

  3.及早活动,是防止肠粘连、血栓形成、猝死的重要措施。麻醉消失后,上下肢肌肉可做些收放动作,术后六小时就可起床活动。

  4.剖腹产时,子宫出血较多,应注意阴道出血量,如发现超过月经量,及时通知医生。

  5.咳嗽、恶心、呕吐时,应压住伤口两侧,防止缝线断裂。

  6.一般于手术后第二天补液结束即可拔除留置导尿管,拔除后3~4小时应及时排尿。卧床解不出,应起床去厕所,再不行,应告诉医生,直至能畅通排尿为止。

  7.体温如超过37.4℃,则不宜强行出院。回家一周内,最好每天下午测体温一次,以便及早发现低热,及时处理。

  8.当心晚期产后出血:回家后如恶露明显增多,如月经样,应及时就医,特别是家住农村交通不便者更宜早些。最好直接去原分娩医院诊治。

  9.及时采取避孕措施:房事一般于产后42天、恶露完全干净后开始。初期宜用避孕套,产后3个月应去原手术医院放环。因为如果一旦受孕做人工流产,会特别危险。

  10.注意经期伤口疼痛:伤口部位的子宫内膜异位症时有所见,表现为经期伤口处持续胀痛,且一月比一月严重,后期可出现硬块。一旦出现此类症状,应及早去医院就诊。

  剖腹产后饮食注意事项

  注意饮食营养是产妇康复的一个重要方面,术后产妇要担负喂养婴儿的重任,更应注意饮食,遵医嘱进食。产后有乏力、纳差等现象属正常反应,不要担心。应食易消化的食物。在腹胀排气前不能吃产气多的食物。排气之后,可以和一般正常产妇一样吃营养丰富的食物。一般来讲,术后6小时之内要禁食。因为术后胃肠道正常功能被抑制,肠蠕动相对减慢,如进食过多,肠道负担加重,不仅会造成便秘,而且产气增多,不利于康复。术后6小时后进食有讲究。6小时候后可进食炖蛋、蛋花汤等流质食物。术后第一天,还以稀粥、鱼汤等流质食物为主,分6-8次给予。术后第二天,妈妈可吃些烂面、烂饭等稀、软、烂的半流质食物,分4-5次给予。第三天后,妈妈就可以食用普通饮食了,多补充优质蛋白质、各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不吃产气多的食物。如黄豆、豆制品、红薯等。产气多的食物会在腹内发酵,在肠道内产生大量气体而引发腹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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