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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1736套公租房开始配租 各企业可关注

  5月2日,深圳市南山区住建局发布2017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申请受理通告,本次房源涉及7个项目共1736套房,即日起至本月16日接受申请。

  定向配租对象:

  为南山区2017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如:总部及重点企业、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中小创新型科技企业、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科研院所、“领航人才”所创办企业或社会组织、区重点新引进企业及有重大项目企业等,以及院士和“千人计划”人才。

  配租房源:

  分布在冠铭雅苑一期、都市花园、新城花园、金地威新公寓、中熙香山美林苑、同乐村(8号公寓)、荔山产业园7个项目,共1736套房,建筑面积约16.08-88平方米/套。其中200套房源将面向“区重点新引进企业及有重大项目企业”这一类别分配,400套房源配租给“2016年工业稳增长企业”。

  租金标准:

  1、冠铭雅苑一期 :27.5元/月·平方米;

  2、都市花园:39.6元/月·平方米;

  3、新城花园:39.6元/月·平方米;

  4、金地威新公寓:38.5元/月·平方米;

  5、中熙香山美林苑:34.65元/月·平方米;

  6、同乐村(8号公寓):34.65元/月·平方米;

  7、荔山产业园:49.5元/月·平方米。

  其中,同乐村(8号公寓)、荔山产业园是租赁社会房源的项目,配租给企业的租金标准每年将会有所变动。

  物业管理费:

  1、冠铭雅苑一期、都市花园、新城花园、金地威新公寓、中熙香山美林苑均为3.9元/月·平方米;

  2、同乐村(8号公寓):100元/月·套;

  3、荔山产业园:150元/月·套。

  租赁期限:

  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租期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配租条件的,可视情况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续租期满后将收回房源。承租企业被取消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配租资格的,不予续租。 本轮配租申请时间: 2017年5月2日至5月16日,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租期3年。

  网上申报: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的企业,需在申报时间内,登录深圳市南山区企业人才住房信息申报系统,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时限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

  咨询电话:

  南山区住建局:26493808,26493908,26013209,26665542;

  南山区经促局:26542671;

  南山区科创局:26565794;

  南山区发改局:26979315;

  南山区人资局:86199403;

  南山区文产办:26542728;

  南山区金融办:26542926;

  南山区国资委:26662530;

  系统技术支持:0755-8388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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