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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外部分道路限摩通告

关外部分道路限摩通告
为加强宝安、龙岗两区和光明、坪山新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环境,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现就限制摩托车(含二轮、三轮及轻便摩托车,下同)在部分区域、道路上行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宝安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新安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西乡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福永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龙华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大浪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沙井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七)石岩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八)松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九)民治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十)观澜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十一)深圳机场: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机场进出场路(东起广深高速公路机场出口,西至机场中心环岛),机场一、二、三、四、五、六、七道(含支路),航站一、二、三、四路,福永码头路,宝安大道机场段(南起草围村水闸口,北至福永大道十字路口)。

  二、龙岗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龙城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龙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布吉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坂田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南湾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六)横岗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七)坪湖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八)坪地街道:东起香屋路口沿富坪中路至惠盐高速公路路口、西至坪西路口沿坪西吉祥一路,南起同心路沿环城南路至山塘尾、北至坪地中心白石塘村;

  (九)葵涌街道:奔康工业区;

  (十)大鹏街道:东起核电站、西至大鹏加油站,南起海鲜街、北至大鹏标志;

  (十一)南澳街道:东起同富路与人民路交叉路口、西至海滨广场边防站,南起南澳加油站路口、北至同富路。

  三、光明新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

  1.公明街道:东起公常公路、西至马田路,南起松白公路、北至茅洲河。

  2.光明街道:东起凤新路、西至光明大道(光明加油站),南起观光路、北至公常公路。

  (二)禁止摩托车行驶的道路:

  1.公明街道:振明路、民生路、长春路、风景路(原红花路)、公园路、金辉路(原广场路)、金安路(原创维路)、根玉路、田寮路、田寮大道、光桥路、南环路、塘明路、南明路、北环路。

  2.光明街道:光明大道、光明大街。

  四、坪山新区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道路:

  (一)禁止摩托车行驶的区域:

  西至深惠路龙岗与坪山交界牌,东至坪山田心村坪山农业园,南至马峦山,北至深汕路沙田收费站。

  (二)禁止摩托车行驶的道路:

  坪山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坑梓街道:区域内所有道路。

  五、禁止异地牌证摩托车在非禁摩区域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区域行驶。

  六、超过电动自行车标准的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七、上述禁行区域、道路的禁行时间为每日0时至24时。

  八、上述禁行时间、区域、道路不适用于执行任务的特种摩托车。

  九、违反本通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0年9月21日至2011年3月20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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