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单独二胎新政策

作者: 史享服  2015-07-01 18:08 [查查吧]:www.chachaba.com

   下面为大家详细解说2015湖南单独二胎新政策,希望对湖南的朋友有所帮助!

  一、湖南省单独二胎新政策: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显示,中国启动实施“单独二胎”生育政策。决定指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湖南人口计生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按照中央要求履行职责,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省人口计生委将向省政府建议,湖南应迅速启动相关程序,提请省人大修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内容,同时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积极推进单独夫妇生育二孩的政策尽早在湖南依法、稳妥、扎实、有序地实施。

  在关于单独二胎政策具体实施细则或规定出台前,应遵守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可以再生育二胎的规定。否则,将可能按照规定被征缴社会抚养费。

  二、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可以再生育二胎的规定:

  1、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2、第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第十八条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外,夫妻均系少数民族,一方是农村居民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均系农村居民,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

  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划归张家界市管辖的地方,适用前款规定。

  4、第十九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子女的,生育妇女的年龄必须在二十五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必须在四年以上。但晚育的,生育间隔可以缩短为二年;生育妇女的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

  上面就是2015湖南单独二胎新政策的全部内容啦,湖南想生二胎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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