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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专题

消费者怀疑买到五常假香米索赔10倍购米款

2011-03-04 14:22  [查查吧]  来源:www.chachaba.com  点击:

五常假香米事件经央视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深圳消费者柳先生因怀疑食用了五常假香米,影响到自己的身体健康,遂一纸诉状将香 米的生产和经销商深圳市盛中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天,罗湖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据悉,这是五常假香米事件曝光后国内首宗相关 的消费维权案。

怀疑买到了五常假香米

“无论结果如何,我是想这样来表达一个普通老百姓的愤怒,连一日三餐吃的米都是假的,公民的健康权太没保障了!”昨日下午,在罗湖法院立案厅,柳先生拿着法院的立案回执如是说道。他在起诉书中状告两被告侵犯其健康权,索赔人民币1万1千多元。

柳先生在诉状中表示,他先后于2010年6月25日、2010年7月14日在新一佳超市布吉信义店购买了两袋十公斤装一品国香稻花香米,标识为 深圳市盛中达实业有限公司出品,原产地东北五常。其中,6月份购买的第一袋大米已开袋食用,所剩无几,在食用过程中,他发现大米的香味越来越淡,煮成米饭 后和普通的稻米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嚼起来口感奇差,香味全无。最初他以为是买到了陈米,所以又于2010年7月14日购买了第二袋米。结果,买回第二袋大 米后,柳先生在电视上看到关于五常大米制假、添加香精等恶性事件的报道。柳先生为此怀疑,自己购买到的一品国香稻花香米名不副实,不仅不具备稻花香米的特 质,反而更符合抛光、添加香精之后的假五常香米的特征。

索赔10倍购米款和精神损失费

柳先生在诉状中称,通过媒体报道,他了解到食用添加香精之后的大米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而自己却已经食用了这么多问题大米,这对自己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恐慌和压力。于是,柳先生将深圳市盛中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新一佳超市分别作为第一第二被告,告上了法庭。

柳先生认为,自己购买的十公斤装一品国香稻花香米系通过抛光、添加香精方式进行处理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两被告均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他 请求法院判令,新一佳超市退还原告购买一品国香稻花香米(10kg装)花费的金额102元人民币;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1020元(原价的10倍);判 令两被告支付精神损失费10000元人民币,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柳先生告诉记者:“超市对此事很谨慎,新一佳愿意给我退货,但我生气的是,他们明知是假香米,还照样买卖,根本没有尽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所以我要告他们。”

律师:作为侵权纠纷起诉

为柳先生代理该案的金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彬表示,这个案子的法律关系比较简单,是一个典型的侵犯消费者健康权的纠纷。

张兴彬认为,生产经销商提供假劣产品,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生产经销商要保障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不会造成人身安全隐患。两家被告没有尽到其应保障的义务,所以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至少他们是不作为,没有及时监管和处理。

关于诉状中提到的精神损失费10000元,张兴彬告诉记者,这个诉求是酌情定的,最终要看法院如何判决,该案作为侵权诉讼起诉,按照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法院依法可以支持精神损失费赔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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