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宽带网速慢收费高 学校电信涉嫌联手垄断(2)

作者: 曹呆  2015-05-25 15:01 [查查吧]:www.chachaba.com

  对于网络安全,专家指出,“一人一号”管理手段根本解决不了安全问题。校园网的网关可拦截用户访问不良网站和钓鱼网站,在学生宿舍使用路由器或网络共享软件之后,仍然可以实现这一目的。但仅通过强制要求多个设备不能共享上网账号,并没有阻止对不良网站、钓鱼网站访问的功能。

  除了“一人一号”外,“停机扣费”“停机不返还话费”等规定也令学生无可奈何。在一些学生扣费记录里,暑期后开学动辄扣百元的不在少数。根据协议:“若客户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宽带套餐使用期内全额的套餐费用,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将暂停提供服务(停机)。停机期间,仍将收取套餐‘月基本费’。”同样,对于参加“0元购机返话费”活动的学生,停机期间的话费也不予返还。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认为,“停机扣费”是比较典型的霸王条款。停机就意味着没有提供服务,就不应该收取相关费用,这种条款排除了交易他方消费者的权利,同时免除了自己相应的责任,应属无效条款。

  校方电信联手涉嫌垄断经营

  既然校园宽带价格高、网速慢、限制多,那学生可不可以社会上的宽带套餐?对此,受访学生均表示,曾询问过各自所在学校能否更换其他运营商的宽带业务,但均被拒绝,称只能办理校方指定的运营商宽带。在倡导市场竞争的今天,校园宽带为何独此一家?

  近年来,随着数字化校园建设,全校覆盖校园网甚至覆盖WIFI已是常事。一位高校领导告诉记者,学校一般都是委托运营商进行数字化校园建设,运营商前期投入设备,再从后期的运营收入中获取一定比例的回报,用于设备更新维护。而运营收入则涵盖学生宿舍的上网费用。“这也就意味着,从学校和运营商签订建设协议起,学生已经没有选择地成为了这家运营商的客户。”

  采访发现,校园网承建和宿舍付费宽带同属一家运营商的学校不在少数。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说,这属于典型的排他性协议,确保运营商大量投入基础性建设后在运营中占垄断地位。

  2011年工信部印发《关于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要求电信企业应当公平竞争,守法经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不得与学校等各级教育机构或下属部门签订排他性合作协议(含口头协议),禁止或限制竞争对手进入校园开展电信业务营销活动。

  而事实上,某运营商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此类排他性协议一般一签就是15年,如今很多高校仍然处于协议期内,除非相关部门要求废止协议,否则垄断将长期存在。上述高校的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坦言,受协议所限很难引入多元化竞争,因此校方只能尽量听取学生意见,再跟运营商协商资费、网速等问题,并要求其改进。

  采访时还发现,即便是协议期满解禁,一些“隐性手段”还是会继续助推垄断。例如,在一些高校里,宣称有全校免费WIFI,但前提是办理宿舍付费宽带账号后,用该账号登录才能使用。“就算有了多家运营商,为了上校园WIFI,也只能选这一家。”一位学生说。

  对于上述现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于国富律师表示,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电信运营商和学校通过强制技术手段限制学生网络共享,增加学生上网费用,侵害了学生作为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选择权。而电信运营商和学校利用其对学生宿舍的天然垄断来谋取暴利,违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主体向学生提供优质、廉价服务的权益,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原则。

  飞象网总裁项立刚认为,要改变校园宽带这一怪象,就应要求运营商公益性运作,不能对学生谈利润最大化,或者干脆市场化,通过竞争解决问题。李易也认为,运营商必须考虑到学生群体的特殊性,不能用不合理资费让学生为校园网建设投入买单,而学校也不能盲目贪功于数字化校园建设而忽视学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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