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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取消大气污染行业排放特权


2014-03-05 16:32  [查查吧]  来源:www.chachaba.com  

山东取消大气污染行业排放特权

山东省自3月1日起,火电、钢铁、建材、锅炉、工业炉窑5个行业的工业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必须执行“新标准”限值要求,大气污染行业排放特权在山东省开始逐步取消。

所谓“新标准”,是指山东省去年5月底发布的《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火电、钢铁工业、建材工业、锅炉、工业炉窑5个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与现行国家标准相较,这一系列新标准均不同程度加严,且延续了我省流域治污时“分阶段逐步加严”的思路。除排放限值加严,有些行业还增加了污染控制因子。这一系列新标准自去年9月1日起实施,实施之初给予企业半年整改治理期限,即自今年3月1日起,相关工业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必须执行新标准限值要求。

据匡算,电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等五大行业创造30%的工业增加值,煤炭消费和污染物排放却占90%以上。而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倒逼污染行业转调、工业企业有效控制污染排放强度、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关键措施。

据悉,山东省环保厅现已部署对各地执行新标准和依法行政情况组织现场抽查,并将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对生产工艺特殊或承担重大民生工程的超标排污企业,暂时不能停产治理的,由企业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采取的临时减排措施和时限,经市环保局核实后,报省环保厅审查批准,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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