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内容显示,深圳将探索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不少家长们就会问:什么是“大学区制”?简单来说就是“一个萝卜N个坑”。
“一个萝卜一个坑”变“一个萝卜N个坑”。
深圳市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征求稿》研究和起草组成员熊义刚认为,实际上,早在2015年1月,深圳市教育局就发布了《关于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大学区制”即将周边3-4所学校所在的范围组合成一个“学区”,实行相对就近入学,家长可自愿在学区内为孩子报读2-3所学校,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大学区招生改革后,学区供应从过去的“一个萝卜一个坑”变成了“一个萝卜N个坑”。即同一套学区房可能分到名校,也可能分到普通学校。但是,目前深圳“大学区制”仅是在各区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试点,尚未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实行。
熊义刚指出,此次立法如果获得通过,无疑会加快深圳推行这一政策的脚步。同时,为了实现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征求意见稿》指出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让优质教师资源在学区内流动,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或将一定程度上降低房产与学位的“捆绑” 。
熊义刚表示,在《条例》起草和制定方案的过程中,特别强调的是教育资源智能化分配。
首先,从立法层面释放大学区的信号,向全社会各界和市民传递深圳坚定落实“房住不炒”的决心;其次,如果大学区执行得好,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房产与学位的“捆绑”,起到抑制作用。
深圳“入学积分制”与北京“摇号积分制”不同。
据熊义刚介绍,深圳大学区政策基础是入学积分制,按照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进行录取。而北京实行的是摇号积分制。两种政策各有优势:虽然积分入学还是将学位与房产紧密绑定,但相对来说,更为透明;摇号积分具有随机性,虽然弱化与房产的绑定,但也存在不透明风险。
问题根源并不在“学区房”,要解决义务教育均等化 。
熊义刚认为,现阶段,问题的根源并不在“学区房”上,关键是在解决义务教育均等化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没解决,那还会有其他的“筹码”出现,比如户籍、家庭财产、工作单位属性等。所以说,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的配置是后续改革的根本。
“深圳模式”为实现基础教育公平的“终极版本”,说法不妥。
有说法称,此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有媒体将这样的“深圳模式”评为实现基础教育公平的“终极版本”。对此,熊义刚表示,“终极版本”的说法是不妥的。他认为,在教育这条路上,深圳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首先,是确立“义务教育均等化”这一基本政策;其次,不把义务阶段教育当成“独木桥”、“敲门砖”,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鼓励学生找到自己真正感兴趣的、有热情的事情,从而形成一个多元良序、人尽其才的社会,让教育回归人的全面发展与自我实现的本来目的。
目前,福田、南山、罗湖、龙岗、龙华、盐田、坪山、光明都已经在逐步试点大学区制度,宝安则有多数学校组成分享学区和共享学区,也可以理解为字面意义上的 " 大学区 "。
大学区
住房在大学区内,家长可以不受地段限制申请大学区内的任一一所或者多所学校。(有的区域申请原地段学校可以加分)
单享学区(普通学区)
一套住房对应一所学校学区范围。学位申请时只能选择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内的 1 所公办学校。目前深圳 10 区大部分学校实行单享学区制度。
共享学区
两所学校招生范围相同 , 按照统一类别、统一积分的原则进行划分 , 居住在共享学区内的学生,可在共享区内的学校中自愿选择 1 所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
分享学区
分享学区就是学校学位比较充足,拿出一部分来分享给学位紧张的学校。
如 A 学校学区范围内的学生可以分享 B 学校学位 , 则第一志愿为 A 校 , 第二志愿为 B 校 , 但 B 学校学区范围内学生不能填报 A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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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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