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深圳市将执行新社保缴费基数,那么2021年深圳市最新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呢?与上次比较,缴费基数有哪些变化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7月28日,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已经出炉,从今年7月1日至明年6月30日,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也随之调整,涉及到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647元、11620元/月计算。
养老保险方面,按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即22941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5%和14%。
失业保险方面,缴费基数没有变化,仍然是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缴费比例为1%,其中单位比例0.7%,个人比例0.3%,也就是说个人每月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6.6元。记者获悉,2018年12月至2022年4月,我市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比例由1%将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7%。
对于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分为八档基准费率,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个人无须缴费。
此前市社保局自7月1日起暂停办理单位及个人7月当月社保费提前缴费申请、趸缴登记等业务,目前已经全部恢复。单位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已于本月26日起批量进行扣费,个人缴费人员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已于本月24日起批量进行扣费。
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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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5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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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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