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基层就业补贴和首次来龙华就业一次性鼓励就业补贴来啦!最多可补贴3000元!别忘了申请!
申请对象
✔毕业2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校统招毕业生
✔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
申请条件
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一、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并在该企业正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与该企业签订了一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二、在社会组织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正常经营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实现就业,并在该社会组织正常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2.与该社会组织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在该社会组织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三、在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于毕业2年内,在本市社区(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等部门)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管理、党建等社区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岗位)实现就业。
2.与相关单位就此岗位签订1年或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
3.该岗位就业期间,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单位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申请方式
在【深圳查查吧】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基层补贴】,获取申请入口。
注意: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被派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的不享受上述补贴。
申领时限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单位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的3个月内(含第3个月)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适用对象
龙华区对口帮扶地区(广西河池东兰县、广西河池凤山县、贵州毕节金海湖新区、广东河源紫金县)及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海丰县鮜门镇、赤石镇、鹅埠镇和小漠镇)的户籍人员。
补贴条件及标准
(一)自本措施印发之日起,首次到龙华区就业。
(二)在2021年6月30日前与龙华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2021年9月30日前购买社保满3个月。
(三)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优先发放至个人数字人民币钱包账号。
申请方式
在【深圳查查吧】微信对话框发送【龙华就业补贴】,获取申请入口。
申请材料与办理时限
一、材料
(一)《疫情防控期间龙华区对口帮扶地区及广东深汕特别合作区劳动力首次来龙华就业一次性鼓励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
(四)社保清单
(五)申请人的银行账号(正反面)
二、受理时间与办理时限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行申报,2021年10月30日停止申报。
(二)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结,拨付时间另行计算。
重要提示
1.此次补贴优先以数字人民币形式发放,请在申请补贴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和手机客户端。
2.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将在公示后,收到深圳中行短信,按照短信指引或数字人民币操作指引进行下载安装“数字人民币”APP,注册登录并开立中国银行的“个人数字钱包”后,即可领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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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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