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全乡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消防法》、《贵州省消防安全条例》及地区教育局和县人民政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各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并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建立健全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4.保障学校消防安全防范设施,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5.保障学校用电设施完好、安全,及时排查、整改隐患。
6.做好学校安全用电、用水、用汽等工作。
7.确保学校通道畅通,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证单通道教学楼学生进出有序,防止发生通道拥挤踩死踩伤学生事故发生。
8.及时处理本学校及本片区内发生的一般事故,对重、特大事故,第一时间上报的同时,主要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尽一切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态扩大。积极处理事故善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建立健全本校及本片区重、特大事故隐患档案,加强信息上报,严禁迟报,瞒报和漏报,做好月报工作。
学校: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21-07-20
2021-07-20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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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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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6
202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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