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办理居住证应为员工先办就业登记的问题

作者: tongyao  2013-04-08 15:28 [查查吧]:www.chachaba.com

      单位办理居住证应为员工先办就业登记的常见问题:

       问:什么是就业登记制度?

  答:就业登记制度是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问:实行劳动就业登记制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三条 国家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制度,……统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力调查统计和就业、失业登记时,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调查统计和登记所需要的情况。

  问:就业登记制度的作用?

  答:就业登记的主要作用是掌握各类劳动者就业情况,为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管理劳动力、调节配置劳动力资源,制定和执行就业政策提供依据;通过就业登记制度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就业登记制度促进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实现人力资源高效配置和科学管理。

  问:就业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

  答:市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是劳动就业登记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劳动就业登记的管理、核查、信息采集与维护、居住证激活与休眠等相关工作。

  问:就业登记的受理机构?

  答: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便民原则,在市、区街道办事处设立的业务窗口受理点(详见《深圳市就业登记办理须知》)。

  问:就业登记的主要内容?

  答:就业登记办理实行实名制管理,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文化技能水平、工资福利待遇等。

  问:就业登记的申报主体?

  答: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问:居住证与就业登记关系怎样?

  答:申办《深圳市居住证》的人员中多数是在用人单位的就业人员,因此居住证信息化动态管理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建立就业登记信息系统,并与人口基础数据库信息共享,实现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和人口基础数据库的信息互通。通过实现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与劳动保障部门和人口基础数据信息的及时互通,保证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及时掌握用人单位用工动态信息,进而实现居住证“激活”、“休眠”的动态管理。同时,客观上也对建立规范的劳动用工秩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问:哪些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答:在我市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招用劳动者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问:在深就业的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是否也需要进行劳动就业登记?

  答:外国人就业适用《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第29号);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就业适用《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4102号)。

  问: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如何进行网上立户?

  答: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批准成立有效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所辖地公安居住证受理点或劳动保障部门业务窗口领取网络系统登录密码,登录以下网址可链接:

  “深圳市居住证/劳动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

  “深圳市政府在线”

  “深圳市公安局主页”

  “深圳市居住证综合信息网”

  “深圳市劳动保障网”

  咨询电话:12333(详细咨询和办事地址见就业登记须知和居住证办证须知)。

  问:用人单位录入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后信息如何交换?

  答:用人单位通过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上报数据后系统自动将用人单位的个人信息中的居住证信息传送至申办居住证信息系统作为用人单位给个人办理居住证基本数据;就业信息将传送至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企业办理就业登记基本数据。

  网上申报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业务窗口为员工申办居住证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深户就业人员不用申办居住证)。

  问:哪些用人单位需要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就业登记?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劳动管理事权划分关系意见的通知》(深府2002200号)文件,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管理特区内以下单位的各项劳动事务,办理相关劳动业务:

  (1)中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驻深单位;

  (2)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3)市投资管理公司、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这些单位的控股企业;

  (4)特区内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企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在市民中心和就业大厦设立就业登记业务工作点。并委托福田保税区管理局,负责保税区内的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手续办理工作。

  有关劳动业务的管理权限如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问:哪些用人单位需要到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就业登记?

  答: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区劳动管理事权划分关系意见的通知》(深府2002200号)文件,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劳动(人力资源)局负责管理辖区内除市管单位外所有单位的劳动事务,办理相关劳动业务。

  宝安、龙岗两区劳动局负责管理辖区内所有单位的劳动事务,办理相关劳动业务。

  问:《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在哪里领取?

  答:《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到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就业登记业务受理窗口领取。

  问:《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作用是什么?

  答:《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是用人单位年度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情况的有效记录凭证,记录内容不得损毁或涂改。

  问:《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遗失怎么办?

  答:《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遗失,由用人单位开具证明后到劳动保障部门就业登记业务窗口办理补发手续。

  问:用人单位发生撤销、注销、破产等情形,《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如何处理?

  答:用人单位发生撤销、注销、破产等情形,《深圳市用人单位就业登记本》由劳动保障部门就业登记业务窗口收回。

  问:办理就业登记网上操作流程怎样?

  答:1、点击录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填报岗位需求备案(空缺岗位申报)等栏目。

  2、点击本岗位工种设置。

  3、录入就业人员个人申报信息(深户籍人员身份证号码是原迁出地号码的需进行手工操作调整户籍地地址)。

  4、录入完个人信息后点击暂存核对个人信息填报无误后,点击上报。

  5、打印上报人员居住证申请表;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一式两份);非深户人员名册;深户人员个人信息表(一式两份)。

  6、终止劳动关系人员,直接点击劳动合同栏目并上报,系统自动通过,登记工作完成。

  7、续办:劳动合同到期后,重新填写劳动合同期限,点击上报。

  问: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录入有几种方式?

  答:登录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在进行个人信息申报录入时,有以下三种方式:

  (1)新增;

  (2)EXCEL表格导入(建议员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采取此办法导入);

  (3)社保数据导入。

  数据录入后,补充校验各项信息然后保存,点击上报。

  问:用人单位应当在什么期限内为其员工办理就业登记?

  答: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与员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通过网上申报终止劳动就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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