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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名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因工作发展需要,特招聘一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以下是具体招聘详情,一起来了解。

  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一、选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选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岗位表

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2020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但须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点击下载查看)。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为“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专业为“本科:临床医学、研究生:内科学”,则只有具备相应的专业为临床医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具备相应的专业为内科学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才符合要求。

  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即考生必须为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历和学位,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考生报考学历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在职党校等在职学历的不符合条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若报考者所学专业在专业目录中没有,根据报考者提供的学历证书及成绩单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样,若专业目录中没有与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完全一致的专业,根据所提供的学位证书及成绩单中文翻译文件判定其专业代码归属及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年龄要求

  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40岁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79年4月30日之后出生。岗位“最高年龄”要求为其他年龄的,以此类推。

  4.资格证书要求

  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必须在2020年4月30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报名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失信惩戒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由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baoanttu@baoan.gov.cn,邮件名以“姓名+报考岗位+岗位编码”命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9日。

  3、联系电话:陈志钜,0755-29996884

  (二)提交相关资料(扫描件)

  1.《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身份证、户口簿

  3.学历和学位证书

  4. 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点击下载)。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三)资格初审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成立专家组,结合岗位特点对报考人员进行评议,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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