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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鹏新区受理日常人才住房配租申请通告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提高配租效率,及时解决相关单位新增人才住房需求,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现启动日常人才住房配租申请受理工作,现将配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深圳大鹏新区受理日常人才住房配租申请通告
一、配租原则

(一)本次日常人才住房配租时限,自本通告发布当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止,原则上每周一批次,每周三(含当日)前截止本周申请批次,每周四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每周五安排选房,选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若同一批次无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或无申请人通过资格初审、或无适配房源,则不开展选房。

(二)按批次进行选房,逾期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只能进入下一批次选房。同一批次不同群体原则上按《深圳市大鹏新区面向单位配租人才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进行配租,若规则不适用,则通过抽签方式进行选房。

二、配租房源

日常配租房源以集中配租剩余房源为主,同时包括此前已配租但未实际认租、或新腾退房源,由于房源情况动态变化,具体房源每批次选房时另行通知。

三、配租对象

(一)工商注册地或税务登记地在大鹏新区的企业及非企业组织,且单位在申请人才住房配租前三年内未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新区相关职能部门计划重点引进的企事业单位。

(三)为大鹏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清洁工人等相关行业人员所在的单位。

深圳大鹏新区受理日常人才住房配租申请通告
深圳大鹏新区受理日常人才住房配租申请通告(图片来源:摄图网)
四、配租条件

各单位所承租的人才住房仅可安排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本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居住:

(一)已婚家庭的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须列为共同申请人接受资格审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根据实际申请人需求决定是否共同居住。

(二)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范围内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住任何形式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人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先进制造业工人等相关行业人员不限制学历)。

(四)申请人如属公租房轮候家庭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备案登记时,须先退出公租房轮候库。

(五)无其他违反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

五、配租标准

以下配租面积仅供意向承租人申请时参考,不表示每批次配租均有以下项目及对应的房源:

(一)坝光搬迁安置区项目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户型为一房房源。

(二)招商东岸项目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户型为一房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二房房源。

(三)生命科学产业园B2栋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单身公寓房源。

(四)陶柏莉花园二期

三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二房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三房二厅房源。

(五)丰树苑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单身公寓房源。

(六)花样年家天下

四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三房房源,户型为四房的房源需合租。

(七)下沙搬迁安置区

户型为五房的房源需合租。

(八)鹏安苑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单身公寓房源。

(九)佳兆业假日广场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单身公寓房源。

(十)保利香槟苑

四人及以上家庭均可选户型为三房房源,户型为四房房源需合租,按间配租,合租住房人均面积不超过35㎡。

(十一)南澳枫浪山一期、二期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57-62㎡的二房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约75-85㎡的二房房源或72-75㎡的三房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85㎡的三房房源,建筑面积约为113㎡的三房房源及建筑面积约为109㎡的四房房源需合租。

六、申请材料

(一)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若此前已提交过单位申请材料的,可仅提供以下1、6、7项材料):

1.大鹏新区人才住房租赁申请表(点击下载查看);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住房专员委托书(点击下载查看);

5.住房专员身份证;

6.大鹏新区人才住房单位初审合格的人才信息汇总表(点击下载查看);

7.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点击下载查看);

8.单位上年度税收贡献、人才规模、行业荣誉等材料(有则提供相关材料,根据该批材料确定单位选房先后顺序;未提供材料则抽签决定选房顺序)。

(二)单位在职员工(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可提交户口本;若户口本上不能直接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明);

2.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提交离婚证(如子女作为其共同申请人的需提供离婚协议);

3.非本市户籍职工及其非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入住时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本市户籍职工及其本市户籍共同申请人无需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应当提供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无房证明;

6.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全职工作证明或社保缴交清单。

以上申请材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七、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投诉电话:0755-28333763(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大鹏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政策咨询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55-2833659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八、配租流程

(一)申请受理

1.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提交则进入下一批次。

2.受理地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22栋人才安居服务大厅。

3.咨询电话:0755-28336592、0755-2833356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鉴于目前仍处于疫情期间,申请资料可以先行将扫描盖章件,发送至政务邮箱:zhongshaohui@dpxq.gov.cn,纸质材料待疫情好转后另行提交。

(二)资格核查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根据相关规定,在受理单位申请材料后,每周四进行核查,确定符合申请资格的单位名单,并通知选房。若申请人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向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经复核确属符合配租条件的,则进入下一批次选房。

(三)选房及签约

原则上选房时间为每周五,签订租赁合同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深圳大鹏新区受理日常人才住房配租申请通告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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