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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0年第四批公租房选房所需材料清单

面向宝安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 2020 年第四批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手续办理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至 18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 42 区甲岸路 17 号二楼业务大厅进行,以下是宝安区第四批公租房选房所需材料清单的相关内容。

宝安区2020年第四批公租房选房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所需证件及资料  形式及份数  用途
1 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
复印件(1 份)
用于办理选房签约手续。
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
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
致”,并签名按捺手印。
2 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验原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选房时须
提供。授权委托书范本附后。
3 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收原件(1 份)
4 申请人本人在深圳开户
的中国银行卡,须预存
足够金额支付押金(所
选房源的 3 个月租金),
不可刷信用卡。
验原件
收复印件(1 份)
借记卡复印件用于办理租
金托收。
银行卡复印件上注明“复印
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
致”,并签名按捺手印。
5 申请人本人中国银行对
账单或账户证明书
原件(1 份) 以借记卡用作租金托收账
户时须同时提供。

注:申请人本人前来签约请携带 1、4、5 项资料;委托办理请携带以上全部资料。

以上就是宝安区2020年第四批公租房选房所需材料清单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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