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申请人申请报关员注册,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关统一考试,依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
(3)与所在报关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或聘用合同关系。
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当经过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3个月的报关业务实习。
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连续2年未注册的,再次申请报关员注册,应当经过海关报关业务岗位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以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关员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被海关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受理报关员注册申请:
(1)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注销报关员注册的;
(2)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注册有效期届满的;
(3)记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分值,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销报关员注册的;
(4)记分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分值,未参加海关组织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注册有效期届满的。
办理程序:
(一)简易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海关窗口关员初审,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不属受理海关职权范围的或申请人不具备报关员注册条件的,海关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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