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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垃圾分类全面强制 未分类投放将罚50元

   深圳市城管局规定,垃圾分类将转为全面强制,若未按分类投放将罚款50元,并给出相关通知。

  日前,深圳市城管局对外发布《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下称《指引》),以引导市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此次发布的《指引》,用图例和简洁的文字,对住宅区(城中村)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容器标准化配置、家庭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别和投放方法、垃圾分类处理收运处理体系等,做了清晰的说明与描述。

  根据《指引》,家庭垃圾将被分为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废旧织物、玻金塑纸、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六大类。

现在是全面垃圾分类 未按分类投放将罚50元

  以大件垃圾和年花年桔为例,《指引》要求每个住宅区(城中村)至少应设置1个大件垃圾和年花年桔投放点,没有合适地点的可就近并入其他住宅区(城中村)或社区统一设置。此类垃圾由物业统一联系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有了《指引》,市民对如何处理生活垃圾会有更直观的了解。”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玻璃瓶、塑料瓶等应清洗残留物;电池灯管等要尽量保持完好干燥;污损严重的衣物、用过的纸张等应该投放至其他垃圾投放点。“这些处理细节都是过去没有的。”

  据悉,即日起至6月底前,相关部门将会把《指引》发放到全市每个家庭。目前,深圳市、区城管部门正在加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规范设置,计划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并配套完善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

  5月19日,深圳市召开全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会议明确提出,对生活垃圾分类,将从以往的鼓励为主转变为全面强制。本次《指引》中,也强调了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的处罚措施。

  “对于垃圾分类,深圳一直都有强制要求,只是落实不理想。”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投放设施和后端处理配套的不完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一直难以落地。“随着相关设施和执法的完善,再加上居民意识的多年培育,应该说强制分类的时机成熟了。”

  根据2015年8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物业公司等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将处以3000元罚款。个人未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将处50元罚款。而生活垃圾收集企业如果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将被处10000元罚款。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普及不能一蹴而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城管部门将联同相关单位,先对机关单位和企业主体进行执法监管,逐步把监管对象覆盖到全体市民。”

  垃圾种类

  可回收

  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但是,要注意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塑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

  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这些垃圾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不可回收

  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6~0.7吨有机肥料。

  其他垃圾:

  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果壳、尘土。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事实上,大棒骨因为“难腐蚀”被列入“其它垃圾”。玉米核、坚果壳、果核、鸡骨等则是餐厨垃圾。

  卫生纸:厕纸、卫生纸遇水即溶,不算可回收的“纸张”,类似的还有陶器、烟盒等。

  餐厨垃圾装袋:常用的塑料袋,即使是可以降解的也远比餐厨垃圾更难腐蚀。此外塑料袋本身是可回收垃圾。正确做法应该是将餐厨垃圾倒入垃圾桶,塑料袋另扔进“可回收垃圾”桶。

  果壳:在垃圾分类中,“果壳瓜皮”的标识就是花生壳,的确属于厨余垃圾。家里用剩的废弃食用油,也归类在“厨房垃圾”。

  尘土:在垃圾分类中,尘土属于“其它垃圾”,但残枝落叶属于“厨房垃圾”,包括家里开败的鲜花等。

  有毒有害垃圾: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这些垃圾一般使用单独回收或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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