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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式限制电动车出行

  深圳市交警局正式向媒体通报,4月1日至6月30日,深圳将在福田、罗湖、龙华等7个区、新区的部分道路限制电单车行驶。限行里程占深圳道路总长的8.05%,送水、快递等4万多辆特殊行业车辆备案后可上路行驶。

  在4月1日起通告正式生效后,交警部门并不会立即进行处罚,而是将采取半个月的教育缓冲期。在4月1日至4月15日缓冲期内,将采取教育放行的方式敬告,4月16日起将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本次限行通告中,在深圳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限行措施限制。据统计,全市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共45306辆。在征求意见中,电梯维修以及电信装修、抢修也被纳入特殊行业管理。而快餐行业因服务半径小,基本使用自行车等情况,未被纳入本次特殊行业管理范畴中。

  公共设施抢修类为深黄色,邮政、报刊投递类为深绿色,其他类为天蓝色。车辆须有载物托架,按人车对应、行驶区域进行统计、申报备案,并要求驾驶人仅在从事本职工作时方可使用且须穿着车辆使用单位的统一服装并携带身份证件、工作证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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