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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深圳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

广东省2021年1月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将于2020年11月17日-26日进行,下面是2021年1月深圳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1月深圳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

广东省2021年1月自学考试将于2021年1月9日至10日(周六、日)进行。现将本次报名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时间

新生预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10:00至11月20日1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10:00至11月20日17:00。

(二)报考时间

考生报考时间:2020年11月23日14:00至11月26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11月24日10:00至11月27日17:00。

2021年1月深圳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
2021年1月深圳市自学考试报名报考通知(图源摄图网)
三、报名报考手续

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考生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并取得准考证号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报名报考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一)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

1.预报名。

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委〔2018〕1号)规定,新生报名只能选择调整后的专业名称。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

2.正式报名。

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进行正式报名,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3。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

3.报名注意事项

(1)预报名时,请在网页端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等),如填写有误,将会导致省考试院小程序人脸识别不通过。信息有误的考生请在预报名期间自行进行更正。

(2)正确绑定本人手机号,不要随意借用他人手机号,绑定有误的将会影响报考课程。

(3)人脸识别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先通过预报名网页端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有误,如有误,请考生在预报名期间进行信息更正,然后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信息正确的情况下,根据小程序提示重新尝试上传相片,多次尝试仍不通过的,按小程序上的规定提交材料,并密切关注人工审核结果。

(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前先注册“粤康码”,然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解绑。

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

(三)根据《关于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考办〔2018〕11号)要求,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无相片的考生,须在新生报名期间,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办一楼招考服务大厅进行补摄像后,方可报考。

(四)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报考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5)后方能报考。

本次我市继续开展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根据省考办文件,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无正当理由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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