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产品”消费券
适用范围
龙岗区将组织龙岗帮扶地区农产品销售企业入驻指定电商平台“龙岗优品”专区。在指定电商平台发放1000万元的“扶贫产品”消费券,消费者可通过指定电商平台“龙岗优品”专区点击获取相应面值的消费券,消费券可在指定电商平台“龙岗优品”专区购买“扶贫产品”使用。
以商品满减优惠券的形式发放,面额根据商品种类及售价确定,同一面值的“扶贫产品”消费券每位用户最多获取一张,总额1000万元。
获取方式
点击“龙岗发布”微信公众号菜单栏【龙岗优品】,选择【京喜消费券】进入相关平台页面。具体使用流程参照平台发券及领取规则。
发放时间
2020年5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扶贫产品”每日10:00抢券。
使用期限
有效期自获取消费券之日起7日内(含获取当日)。
购车奖励购物卡
获取方式
在龙岗区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买汽车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含税价为准)的消费者个人(不含法人单位行为)即可获得奖励。
购物卡直接发放给消费者,申请资料由辖区汽车经销企业代为向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申报。购物卡奖励总额人民币2000万元,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奖励标准
●给予每位非新能源汽车购车消费者5000元的购物卡奖励;
●给予每位新能源汽车购车消费者6000元的购物卡奖励(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发放时间
2020年5月1日至7月31日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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