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轻微事故5分钟不撤离 成交通拥堵罚500元(2)

作者: 万杞侯  2010-10-29 14:45 [查查吧]:www.chachaba.com

交警11月15日起受理视频业务

交警部门将从11月15日开始推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视频受理业务,对视频监控覆盖较全面的罗湖、福田、南山和盐田四区的主干道、快速干道、进出关道路发生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远程监控工作人员在接报警后,将使用道路视频监控拍摄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实时取证,取证完毕后将联系事故当事人引导其立即撤离现场,在不妨碍交通的地方自行协商,或双(多)方约定时间在24小时内到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服务点去处理。交警部门将根据理赔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现场拍摄证据。

11月1日到15日为“过渡期”

交警部门给市民留出了一个“过渡期”,从11月1日至11月15日,如果符合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快速撤离现场的,交警到达现场后将先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要求当事人应立即驾车撤离,自行协商或前往事故快速理赔点处理,并向当事人宣传法律后果,但不处罚。

11月15日开始,对符合快处快赔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快速撤离现场的,交警到达现场后,将直接对事故当事人依据新《条例》中相关规定严格处罚。

市保监局局长助理赵宇龙告诉记者,保险行业业会逐渐调整查勘理赔的程序。

相关规定

交警部门相关规定

凡是在深圳市道路上或停车场内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且车辆能够移动的,都必须快速撤离现场。以下4种情形将被罚500元:

四种情形将被罚500元

1 车辆在单向两条以上车道,事故造成道路交通拥堵50米以上,道路车辆运行缓慢的。

2 在单向一条车道,事故造成单向道路15辆以上车辆拥堵排队的。

3 在道路交通拥堵路段上,事故发生后5分钟内不撤离事故现场的。

4 在停车场发生事故,造成拥堵超过10分钟的。

温馨提示

遇轻微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应当在车辆上备有交通事故形态确认书,可到相应的加油站、4S汽车专卖店、医院体检大厅、车辆检测点及各交警大队违法、事故处理窗口免费领取。

●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双(多)方当事人应利用自身所携带的照相设备对交通事故立刻拍照,然后双(多)方当事人驾车快速撤离事故现场,一同将车辆开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等候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多)方当事人报警后,应当严格按照接警员的提示一步一步去做,快速撤离事故现场,不要在现场滞留。
        来源:学车吧

发表评论
评论

热门关注

  • 婚庆
  • 装修
  • 培训
  • 学车
  • 旅游

医疗健康

  • 资讯
  • 内科
  • 妇科
  • 外科
  • 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