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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判定介绍

  在申请公办学位时,深圳各区都会对学位申请人的住房是否实际居住进行核验,只有实际居住才能进行申请,那么深圳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判定是怎样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判定

  据悉,深圳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判定主要是根据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因此家长需要提前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以免到学位申请时出现未登记而错过报名等情况。

  深圳各区关于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登记的说明

  罗湖区

  是否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记录为准。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家访。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居住证是判断“是否可以在我市申请学位”的标准,住房证明和是否实际居住是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片区学校学位”的标准。

  福田区

  从2020年起,福田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实实际居住的依据,为确保实际居住地址与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请家长主动到社区网格中心登记人口居住信息,并在网上预报名时填报实际居住承诺书。

  南山区

  2020年起,我区将以社区网格中心登记的人口居住信息作为核查实际居住的依据。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深圳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判定介绍
深圳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判定介绍 图片来源:摄图网

  盐田区

  深圳户籍儿童: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20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盐田区外国语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7年2月或之前某1个月,以及2018-2020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

  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1年及之后年份,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租房不满3年者,将划归为盐田实验学校的学区生源。

  (2)、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学校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签发时间需在2020年5月11日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8月31日。2019年4月12日起全区不认可合租房。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应在2020年5月11日之前。

  非深圳户籍儿童: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Ⅰ类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Ⅱ类、Ⅲ类和其他初中学校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需在2019年4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期最短须包含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提交2019年4月1日之前发证的《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9月及之后过期而无法续签的,可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佐证。

  2019年4月12日起全区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2019年3个月、2020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20年4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

  2021年及之后的秋季招生原则上均以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为截点,申请人父母需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签发的《房屋租赁凭证》(以发证日期为准)或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之前入住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以首次录入时间为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秋季招生租房时间要求(《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可放宽到2020年7月1日之前办理。

  龙岗区

  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请使用电脑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学区居住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记录其完整表述,在学位申请时,请将其完整填入报名系统(如公安局网站无法查询到居住信息或有错漏的,请主动前往居住社区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记录完整的登记房屋地址表述)。

  ①深圳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4月1日前。

  ②非深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

  龙华区

  需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或通过“i深圳”APP自主申报居住信息登记。

  大鹏新区

  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家庭,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并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此前已办理的且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特别说明:

  非深户籍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登记备案时间需连续一年以上,即需提供2019年4月1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不含2019年4月1日),租期需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

  非深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19年4月1日前(不含2019年4月1日)。

  深户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租期至少应包含申请学位当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

  深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4月1日前(不含2020年4月1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光明区

  今年我区采取统一核验居住登记信息的方式核查申请人所居住的房屋是否在学区范围内,无须再办理租赁材料,请家长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工作。但根据我区积分入学办法,能够提供相应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与区住建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可加分。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主动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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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判定介绍
深圳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判定介绍

  以上便是深圳学位申请实际居住的判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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