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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大学生村官选聘对象

       2013年广西大学生村官选聘对象:

  (一)选聘对象。30岁以下(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211”、“985”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经学校推荐也可作为选聘对象。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有全局观念,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拿到相应学位。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

  5、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坚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特点和岗位需求,今年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中共党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男性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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