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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护士类证书

医师资格证是行业准入考试合格获得的证书。医师资格证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可以评价申请医师专业知识的能力。本专题给大家提供了深圳医师/护士证考试时间,报名入口,报考条件等相关内容!

护士执业证书
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资格证

2020深圳护士考试报考指南(报考流程+考试时间)

2020深圳护士考试报考指南(报考流程+考试时间)

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审查意见及公章,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回给报考人员。

(一)《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各栏目所填内容须与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一致。

(三)本人毕业证、学位证书。

(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根据《关于做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有关临床实习审核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14〕488号)要求,报考人员为2014年11月11日后毕业(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的护士临床实习证明;报考人员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广东省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报名点报名、确认。学校可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确认手续。

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学信网学历查询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持国外院校所获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需同时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点打印的报名信息确认单签字确认,并将报名信息确认单订在报考材料后面一并提交给报名点。

报考时限及费用

报考时限:

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8日

报考费用: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66元/人·科。

其中:考务费按《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规定,每人每科为11元;考试费每人每科为55元。

考试报名流程

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19年12月4日至2019年12月18日期间,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报考人员对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深圳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20日。各报名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时间范围内自行确定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立报名点,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现场确认工作。各区(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均设立报名点(见附件2),受理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含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现场确认工作。

报考人员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点报名、确认,也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点报名、确认。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点报名、确认。

各报名点人事、医政部门共同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报名点系统资格审核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各报名点将考务系统导出的考生名册、考生报考资料(包括考生签名的确认单)于2019年12月23日17:00前送达市卫健能教中心卫生人才交流服务部908室(联系人:冼凤英,联系电话:22272306)。考生报考资料顺序要与考生名册的顺序一致,应届毕业生报考资料单独提交。

各报名点应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材料,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经办人员须在《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办理报名手续;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

考试时间

深圳2020护士考试时间安排还没确定。因为疫情原因,原定于2020年5月16-18日举行的护士资格考试推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深圳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指南

深圳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指南

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成绩查询”专区,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证件编号查询成绩,成绩以标准分形式报告,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查询流程

第一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成绩查询”专区。

第二步: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编号查询成绩,成绩以标准分形式报告,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深圳护士执业证书核发(注销注册)办理指南

深圳护士执业证书核发(注销注册)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医院、综合医疗(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办理材料

1、广东省注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执业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首次注册)办理指南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首次注册)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医院、综合医疗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办理材料

1.《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2张;

4.申请人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卫生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护理、助产专业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在教学、综合医疗机构完成的8个月以上的护理(助产)临床实习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7.深圳市内具有健康体检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8.医疗机构拟聘用护士的有效证明(原件);

9.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交复印件1份,验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线下办理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延续注册)办理流程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延续注册)办理流程

受理条件

1、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医院、综合医疗(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办理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延续注册)

2、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3、护士执业证书

4、授权委托书

5、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单位)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重新注册)办理流程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重新注册)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医院、综合医疗(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办理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重新注册)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两寸近照2张

4、聘用证明

5、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培训及考核证明

8、授权委托书(单位)

9、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账户进行在线填写首次注册申请资料并提交机构端审核;申请人机构在护士电子化注册机构端登录审核护士首次注册资料后,确认提交注册机构端注册并打印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备齐护士首次注册所需要的资料,递交注册机关窗口。

2.受理(2个工作日):

(1)受理审核:窗口自收到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首次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材料补正: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而需申请人补正首次注册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申请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递交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受理机关可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受理决定: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注册机关窗口应予以受理,申请不被受理的,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3.审核(5个工作日):

受理后,注册机关登陆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化业务审批”,在线审核

4.审批(3个工作日):

审批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做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深圳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流程(附条件+材料)

深圳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流程(附条件+材料)

受理条件

1、拟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医院、综合医疗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1)无精神病史;

(2)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3)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广东省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证申请审核表

3、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两寸近照2张

4、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地址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护理)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0142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地铁路线:市民中心站:地铁2号线(蛇口线) 、地铁4号线(龙华线)

深圳医师执业注册查询指南

医师执业注册查询指南

网上注册查询流程

1.登录“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站”(网址:http://wsbs.gdwst.gov.cn)。

2.阅读办事指南,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

3.网上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材料不全或是不符合法定格式的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受理通过后医政医管处在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5.审批不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6.审批通过后短信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办证大厅应于5日内制作证书,盖好公章,申请人带齐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到办事大厅领取《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许可通知书》

线下注册查询流程:

1.申请:办证大厅通过窗口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如果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收件凭证,若可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则进入到下一办理环节。申请人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办证大厅应进行登记,并以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收件凭证获取方式,其中通过网上办理的,应说明申请人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

2.受理: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并送达。对网上提交申请的,如符合受理条件,网上应自动生成受理决定书,同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不被受理的,办证大厅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省卫生计生委自受理后,经办人初审,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及评审(该环节时间不计入审查、决定时限内),全部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符合的结论,并现场填写出具核查及评审报告书,将结论告知申请人;有部分或全部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不符合的结论,同时提出具体理由、整改内容和复查时间。申请人整改期间专家对不符合项或缺陷项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确认,复查结束后,出具报告书。根据报告及相关资料经办人进行初步审核,

符合要求后制作审批表,提出拟办意见并说明理由,报主管处领导审核加具意见后呈报处长审批。

4.决定:省卫生健康委主管委主任自收到审查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如作出不通过的行政审批结论,应列出明确的理由。

5.证件制作:政审批决定作出后,委办证大厅应于5个工作日内制作《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许可通知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好公章。

6.审批结果:自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批人员在广东省健康委网站(网址:http://wsbs.gdwst.gov.cn)公布审批结果。

深圳中医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指南

深圳中医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注册指南

受理条件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被省中医药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

三、本行政许可予以批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二)符合申请条件且审核通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注册所需材料

1、申请人证件用照片

2、《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

3、《医师资格证书》

4、取得资格证后2年内未办理注册的,需接受教学、综合性医院(二级以上)连续6个月以上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5、中专、大专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时,须提交《(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劳动合同或规培协议)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25844、0755-8812728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市民中心公交站:38路, 60路, 64路, 107路, 235路, 236路, 374路, 398路, b686路, e18路, k578路, m262路, m390路, n9路。 市民中心东站:38路, 60路, 64路, 76区间线, 235路, 371路, 373路, 374路, 398路, b709路, m347路, m390路, n9 路, 高峰专线4路。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注册办理指南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注册办理指南

申请内容

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机关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注册审批。深圳市辖区内符合办理条件的医师执业注册审批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

受理条件

一、个人。

二、申请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首次注册),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二)被省卫生健康委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

三、本行政许可予以批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二)符合申请条件且审核通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网上办理流程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注册办理指南
申请材料

1.深圳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书或聘用合同或拟聘用证明材料

2.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3.《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

4.申请人证件用照片

5.授权委托书(个人)

6.申请人身份证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变更办理指南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变更办理指南

申请内容

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机关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医师办理医师执业证书(变更)。深圳市辖区内符合办理条件的医师办理医师执业证书(变更)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

受理条件

一、个人。

二、申请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变更注册),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2.被省卫生健康委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

三、1.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2)符合申请条件且审核通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本行政许可不予批准: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网上办理流程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变更办理指南
申请材料

1.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医疗机构(二及以上综合教学医院)两年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2.授权委托书(个人)

3.申请人身份证

4.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劳动合同或规培协议)

5.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6.《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7.医师执业证书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办理指南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注销办理指南

申请内容

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施机关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为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内的医师办理医师执业证注销审批。深圳市辖区内符合办理条件的医师办理医师执业证注销审批由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施。

受理条件

具备注销注册申请条件的,均予以注销。

一、个人。

二、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八)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办理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

网上申请流程
深圳市医师执业证书变更办理指南
申请材料

1.授权委托书(个人)

2.医师执业证书

3.《医师注销注册申请审核表》

4.列入注销情形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身份证

6.医师个人或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关于注销医师执业注册的书面申请

7.委托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8.授权委托书(单位)

2020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攻略详解

2020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攻略详解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20年1月5日-1月17日24时

现场审核: 2020年2月1日-2月13日

实践技能: 2020年6月13日-6月19日

综合笔试一试 : 2020年8月21日-8月22日

综合笔试二试 : 2020年11月21日-11月22日

报考条件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注: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报考材料

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户籍所在地的考点办公室报名,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 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时间和考核合格证明;

(六)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网上报名照片规格要求

1、小二寸白底近期证件照片

2、人像需正视镜头,表情自然,面部光照均匀、无明显反差、无遮挡及高光,不佩戴饰物,不能对面部明显特征进行修改。

3、文件应使用jpg格式,小于40kb,宽:354 高:472(像素) 。

报考流程

1.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点击“考生服务”,进入报名系统。

2.参加报名前请先确认是否已注册,如果没有,请先点击“注册”按钮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该用户名可用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开放的所有考试报名(注意:注册成功后,用户名将不能被更改,请选择容易记忆的用户名并牢记该用户名和密码)。

3.用上一步骤中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并完善“个人信息”项下相关内容。

4.在“考试报名”项下进行报名信息填写。

5.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注意事项

1、每年网上报名期间的的前三天和后天是高峰期,请大家避开这个时间段,顺利报名。

2、报名单位需要使用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请保障现场审核时能拿到这两个证件。(年底了都在换本,请保障2月15--2月28能拿到手)

3、切记:无论谁给你报名,一定要在现场看着,防止信息有错,万一错了耽误是你本人的事(耽误不起),所以一定要核查。

4、每一项填写时,请注意本表格前(小方格内)打对勾。

5、往年报过名老考生,请注意工作单位是否变更,及时修改提交。

6、所有信息填写完毕,核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是否齐全,同时点击考试报名,看是否报名成功。

7、请二次核查(点击考试报名,如果显示开始重新报名+个人信息,则报名成功)。

2020深圳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20深圳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深圳考点2020年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经开通了,各位考生可以进入国家医考中心进入查询。

查分入口:http://www2.nmec.org.cn/wangbao/nme/sp/login.html

港澳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港澳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申请内地医师资格认定(限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向省中医药局申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规定;

2.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

3.具有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

4.在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机构中执业。

网上办理流程港澳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申请材料

1.执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2.与拟申请医师资格类别相应的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专科医师执照或者专科医师资格证明

3.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机构的在职证明或者执业登记证明

4.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

5.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6.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7.与拟申请医师资格类别相应的医学专业学历证书

8.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行医执照或者行医权证明

9.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

台湾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台湾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可申请大陆医师资格认定(限临床、口腔、中医类别):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其有关规定;

(二)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台湾地区合法行医资格满5年;

(三)具有台湾地区专科医师资格证书;

(四)在台湾地区医疗机构中执业。

网上办理流程台湾医师内地医师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申请材料

1.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材料

3.台湾地区医师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

4.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证明

5.执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

6.与拟申请医师资格类别相应的医学专业学历证书

7.台湾地区行医执照或者行医权证明

8.与拟申请医师资格类别相应的台湾地区专科医师执照或者专科医生资格证明

9.台湾地区医疗机构的在职证明或者执业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