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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做财务相关工作第一件事就是要考到相关的证件,所以想做这类的工作的小伙伴看过来吧,下面一下来看看2020年会计报考时间,报考条件,考试时间等相关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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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师报考指南

2020年初级会计师报考指南

报考时间

深圳市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30日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考试时间

因疫情的影响,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为了保障深圳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

一、继续参加深圳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和缴费,考试地点只能安排在深圳(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不能参加深圳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办理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21日以后登录深圳市财政局官网、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三、在深圳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迟一年。

四、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2020年中级会计师报考指南

2020年中级会计师报考指南

报名时间

深圳市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30日

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考试时间

因疫情的影响,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为了保障深圳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

一、继续参加深圳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和缴费,考试地点只能安排在深圳(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不能参加深圳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办理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21日以后登录深圳市财政局官网、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三、在深圳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迟一年。

四、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深圳市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考指南

深圳市2020年高级会计师报考指南

报名时间

广东深圳2020年高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已经开始,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2020年3月16至31日,考试报名及缴费统一在3月31日24时截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和缴费。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含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上述“属性相近中级职称、职业资格”,是指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

(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考试科目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报名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有关规定,2020年度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科目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81元/科。

(二)《财务管理》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三)《经济法》科目考试费55元/科,考务费6元/科,合计61元/科。

(四)《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费75元/科,考务费15元/科,合计90元/科。

考试时间

因疫情的影响,经报请相关部门批准,为了保障深圳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统一进行。

一、继续参加深圳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系统会自动将缴费成功的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报名和缴费,考试地点只能安排在深圳(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不能参加深圳考区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办理退费的请于2020年9月21日以后登录深圳市财政局官网、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微信公众号)查看具体退费流程。

三、在深圳考区报名成功的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生,2019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有效期相应延迟一年。

四、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按照财政部和广东省财政厅下发的相关文件规定正常进行。

2020年注册会计师报考指南

2020年注册会计师报考指南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取得全科合格证者。

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0年4月1-30日(每天8:00—20:00,4月4-6日清明节假期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相关要求如下:

1. 有效身份证证件要求

请确认您参加考试时的身份证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并在有效期之内;

2. 照片上传要求

进入考场时需进行人脸识别,请确认您的照片符合以下要求:

(1)照片为本人近1年内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要求清晰、完整、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

(2)照片为jpg或jpeg文件格式,占用磁盘容量大小在2-20k之间,照片像素为178像素*220像素,分辨率至少满足每英寸96x96点;

(3)禁止上传生活照,全身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

(4)如果您的电子照片尺寸或者容量过大,建议下载“光影魔术手软件”对照片进行“裁剪”和“缩放”。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

(1)国内非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

国内学历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名人员无需到现场审核。

(2)国内应届毕业生学历报名人员

国内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于2020年8月14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名人员无需到现场审核。

(3) 国(境)外学历报名人员

1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

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的,在填报时按照要求填写证书编号,由深圳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报名人员无需到现场审核。

2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

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在4月30日前未能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在填报时请选择“应届毕业生”,并在8月14日前完成教留服认证,并于8月3-14日(每天8:00-20:00),登陆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编号,由深圳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3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应届毕业生

持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选择请选择“应届毕业生”,并在8月14日前完成学信网学历认证,可根据后期疫情发展变化采取现场或邮件方式审核。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人员(往年参考的考生),无需资格审核,报名交费后即完成了报名环节。

3.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

(1)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首次报名人员;

(2)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

(3)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

(4)因身份证名字变更,与学历证书不一致无法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

以上人员请在4月20日-4月30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深圳注协资格审核确认点进行审核(身份证名字变更需携带公安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曾用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疫情期间,针对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网报系统开通了线上审核功能,即考生按照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由工作人员后台审核;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可先去学信网做个人学历认证(一般3天即可办好)后,再走一遍报名流程。

疫情期间,为防止交叉感染病毒,建议需要到现场的报名人员先在网报系统上传资料,尽量避免到现场办理。

(三)交费

1.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或手机微信扫码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为每科85元;

3.可用微信扫码支付功能,考生可在支付页面选择扫码支付;

4.报名人员如在交费环节遇到系统错误导致提示交费失败(银行已扣款,但报名系统显示未交费的)请与深圳注协工作人员联系,请勿重复交费;

5.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6.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2020年8月1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7.需要打印发票的考生,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深圳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报名支付时所选非税平台银行深圳网点柜台即可打印发票(可在微信-服务通知-非税支付查看服务提供为哪个非税平台银行)。

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考试范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0年)》确定的考试范围。

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另外,微软新仓颉输入法、速成输入法和新注音输入法仅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使用。

考生自带计算器要求: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等功能的计算器。

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0月11日

08:30—11:30 会计(第一场)

13:00—15:00 税法(第一场)

16:30—18:30 经济法(第一场)

2020年10月17日

08:30—11:30 会计(第二场)

13:00—15:100 税法(第二场)

17:00—19:00 经济法(第二场)

2020年10月18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00—19: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二)按中注协统一部署在部分地区实施会计、税法和经济法三个科目两场考试

考虑到部分考区参加会计、税法、经济法的考生人数较多,考点和机位紧张,为优化考区有关科目考点和机位资源,特在北京、上海、深圳等考区实施会计、税法、经济法三个科目两场考试,第一场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10月11日,具体安排另行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中注协或深圳注协考试公告。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将根据报名及机位准备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参加一场考试,请考生务必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参加考试。

深圳考区部分考点将使用手提电脑作为考试机
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20年)》,组织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以及经济法规汇编,由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2020年9月1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0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特别留意准考证打印时间。

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中注协组织集中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于2020年12月下旬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地市级注协申领。

专业阶段考试免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注协网站“CPA考试”专栏查阅),报名完成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icpa.org.cn)和网报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中注协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报系统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中注协电话010-88250110,深圳注协电话0755-83515411,0755-83515438(工作日8:00—11:3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