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养老保险延缴申请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受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深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在我市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且最后参保地在我市。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在异地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但不符合异地办理退休且不符合异地延缴条件的参保人,将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我市后可申请延缴。
2.广东省户籍非深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
3.非广东省户籍人员(临时账户人员除外)需符合下列条件: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个人参保管理”—“个人延缴登记”,根据系统提示,输入延缴信息;
2.受理:根据系统提示,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上传业务材料,系统受理将业务流转至后台审核;
3.审核:系统审核(5个工作日);
4.审批:系统审批(5个工作日),审批未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5.办结:系统为申请人办理延缴;
6.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说明:窗口办理补齐补正业务,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1.申请:申请人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指引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现场取号办理;;
2.受理: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工作人员审核(5个工作日)
4.审批:工作人员审批(5个工作日)
5.办结:社保经办部门为申请人办理延缴;
6.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本人在我市开设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
4.人事档案
5.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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