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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级注册建造师个人姓名变更办理流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个人姓名变更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初始注册: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2.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3.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增项注册: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5.重新注册: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申请所需材料

1、个人姓名变更申请表

2、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和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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