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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生育保险未满一年可以报销吗

生育保险是由企业为职工生育购买的一种社会保险,购买了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通常,生育保险需要满足缴费年限才能报销,那么在深圳生育保险未满一年可以报销吗?

深圳生育保险未满一年可以报销吗

据悉,可以的,深圳生育保险缴费未满一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职工个人支付,等生育保险累计参保满一年(12个月)后可以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政策依据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办法》

第六条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刷卡记账,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本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直接结算。

职工刷卡记账时,应当向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一)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障卡;

(三)医院诊断妊娠证明(产前检查或者分娩的提供);

(四)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或者分娩的提供)。

第七条 除本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外,职工及职工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

(一)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二)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三)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申请报销申请;

(四)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五)已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在其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提出报销申请。

一次性定额报销的标准(附件2)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超出一次性定额报销标准部分,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深圳生育保险未满一年可以报销吗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一次性定额报销的标准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9.输卵管复通术:每例2400元;

10.输精管复通术:每例1860元。

计划生育手术由财政专项经费支付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申请一次性定额报销所需材料

1、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点击下载:文件);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社会保障卡(职工提供);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

5、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6、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

7、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职工未就业配偶申请的,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的身份证明;

2、职工的社会保障卡;

3、结婚证;

4、职工未就业配偶为非本市户籍的,提供失业登记证明。

以上便是深圳生育保险未满一年可以报销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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