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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房屋赠与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做了房屋赠与公证后后悔了,不想赠与他人了,可以反悔吗?房屋赠与已公证,未过户是否有效? 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过户吗?法律会支持哪一方?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做了房屋赠与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一般情况下,已经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不可撤销。如果赠与人迟迟不过户,受赠人可以依据公证证明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由此可见,赠与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无偿地给予他人财产的合同,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时才能成立。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与受赠公证,应认定赠与房屋的行为依法成立。

如果双方未办理公证,也未过户,在房屋过户之前,赠与人则有权撤销赠与。

一般公益性的赠与,即使没有公证,也不可撤销。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赠与。

此外,如果赠与人与受赠人是父子(或母子)等关系,儿子对父亲有赡养义务,父亲将房屋赠与儿子,期间,儿子未尽到赡养义务,父亲则可以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从而继续履行赠与协议,否则如果儿子一方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父亲一方则可撤销该赠与协议。

如果已公证的赠与有法定可撤销情形,赠与人可以依法撤销赠与。但如果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就丧失了撤销权,不能撤销。

在其他不存在法定义务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如赠与以一定条件为前提,则最好在赠与协议中明确约定受赠条件。

法定可撤销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做了房屋赠与公证后可以反悔吗

做了房屋赠与公证后可以反悔吗(摄图网)

如何办理房屋赠与公证

1、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2、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3、赠与公证注意事项:

(1)赠与人为公民的,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

(3)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

(4)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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