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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网点柜台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网点柜台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租房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

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

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

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

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

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网点柜台办理流程

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网点柜台办理流程(图源摄图网)

网点办理温馨提示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3.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自助渠道办理。(如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办理此业务。)

4.职工对房产数量有异议的,可到我市房产查档网点查询实际房产数量并打印其全部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查询截止日期距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30天之内),再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5.仅有社保存量的职工,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及收款账户前往任一管理部办理存量租房提取。收款账户应为工行、建行、中行、中信、平安、交通、招行七家归集银行的深圳地区借记卡账户。

6.申请材料中注明“复印件一份”的,表明须留存复印件一份,但部分材料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点击“材料要求”的“其他要求”查看。

7、如房产信息与实际不符,可提供房产查询证明前往柜台进行修改。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网点柜台办理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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