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缴纳养老保险的过程中,如果断缴之后不缴了可以吗,深圳养老保险断缴不缴之后怎么处理呢,下面就来看看吧。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或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可以依法继承,由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结手续的遗属领取。”
因此,也就是说,养老保险断缴不缴之后,等想缴的时候是可以再继续缴纳的,缴纳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但是有一点,达到退休年龄之后,要领取养老金的话是必须要满15年才可以领取。
养老保险断缴不缴之后,如果一直都不在继续缴纳的话,已经缴纳的是不能提前支取的;特殊情况下的支取,比如参保人死亡的,也只能是个人交纳部分,其他进入社会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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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现行社保政策的规定,可以办理在职人员退保的情况有:
1、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我国公安机关注销的;
2、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身故,且户口已在公安机关注销的。
3、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二、退保应由参保员工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代领。因客观情况确实须由他人代领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到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代领相关社会保险金的委托公证书,并提供公证处联系电话、代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由代领人亲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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